深圳超生三胎罚款的具体数额是根据《深圳市计划生育管理条例》规定的,该法规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条例规定,深圳市户籍居民非法怀孕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,将面临罚款。具体的罚款标准如下:
1. 居民家庭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市贫困线标准的,罚款金额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。
2. 居民家庭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市贫困线标准的,罚款金额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倍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罚款标准是根据家庭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的,而不是固定的数值。深圳市政府会根据市场变动和居民收入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。
此外,如果居民不支付罚款的,政府有权采取控制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失信人购买房产、限制出境旅游等。
总而言之,深圳超生三胎的罚款金额是根据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的,分别是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和50倍。对于家庭来说,超生罚款是一种经济惩罚,旨在限制超生现象的发生,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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